6月11日,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教师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祝超带领教师党支部全体教师学习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共8条,主要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的总体要求,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对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党员的处分,以及中止有关党员权利等。
祝超强调全体教师党员在学习中需要重点把握对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的总体要求,明确对涉嫌犯罪、违法、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党员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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